心理健康教育科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教学、心理健康教育活动、个体与团体心理咨询、团体心理辅导、心理技能培训、学生心理监测及心理危机干预处置。具体职责如下:
1.开设通识教育必修课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》和通识教育选修课《团体心理辅导理论与实践探索》,开展心理知识科普讲座;
2.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工作,通过群体互动促进自我认知与成长,提升社会适应能力;
3.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活动,为学生搭建心理互动平台,面向师生群体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技能培训;
4.提供不同形式的心理咨询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心理咨询、团体心理咨询、心理沙盘等;
5.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及监测工作;
6.建立“一生一策”关心关照学生工作机制,完善“学校-学院-班级-宿舍”四级心理危机干预网络,处理心理危机事件;
7.建立专职心理教师联系学院制度,协助学院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;
8.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有关学生组织的管理与统筹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