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负担,激励他们勤奋学习、 努力进取、奋发成才,根据《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》(内大发〔2022〕25号)、《内蒙古大学本科生特殊困难补 助管理办法》(内大发〔2022〕42号)文件规定,现将 2022—2023 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特殊困难补助评选工作安排如下:
1.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要坚持精准扶助的原则, 在评选工作中将《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》及《内蒙 古大学本科生特殊困难补助管理办法》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到 实处。
2.本学期各学院特殊困难补助名额按照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人数5%的比例进行核算,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,原则上2019级不再推荐本年度已获得就业补贴的同学。推荐过程充分考虑疫情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影响,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同时应该兼顾对学生的帮助和关怀。
3.推荐学生必须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档案,本次推荐依 据 《关于确定 2022年春季学期本专科生认定及调整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的名单》(内大学工字〔2022〕24号) 和《关于确定 2022 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通知》(内大学工字〔2022〕49号)文件执行。
4.本次申请采取线上申请的方式,PC端登录内蒙古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://ehall.imu.edu.cn,学生也可以登录易班APP线上申请,请各学院通知相关人员认真按照操作流程开展 申请工作。此次特殊困难补助网上申请时间是 12 月 3 日到 12 月 10 日。
5.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要认真组织填写《2022-2023学年秋季学期特殊困难补助受助学生汇总表》,经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,于 12 月 13 日 17:00 前将纸 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管理科(北校区主楼 127 室,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302 室);电子版(Excel格式)发送到邮箱:1417186072@qq.com,联系人:刘宁宁,4994553。
附件: 2022—2023 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特殊困难补助受助学生汇总
按照《各类奖助学金汇总表》格式要求执行
内蒙古大学学工处
2022年1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