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7—2018学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困难学生资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帮助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激励他们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根据新疆教育厅《关于划拨2017—2018学年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资助经费的函》和《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》(新教内学〔2014〕18号)、《内蒙古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》(内大资助〔2018〕号)规定,现将2017—2018学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困难学生资助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资助人数及等级
资助金评选人数一等18人,每人发放1000元;二等20人,每人发放600元。
二、评选要求
(一)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要按照《内蒙古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组织符合条件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如实填写《内蒙古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,于5月11日下午5:00之前将《内蒙古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》纸质版、《内蒙古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汇总表》电子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(纸质版报送至北校区主楼137室;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1437849593@qq.com)。
(二)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审,拟定初选名单,在9999js金沙老品牌网站和微信平台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资助金。
联系人:乌.萨其拉图,联系电话:4992469。
特此通知
内蒙古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18年5月4日